海南多個派出所簽訂警務協作協議實現異地用警直接化
7月11日,記者從海南省公安廳獲悉,在海南省公安廳的主持下,??谑协偵絽^(qū)、文昌市和定安縣3個地區(qū)公安局領導和三地交界9個派出所所長在《瓊山文昌定安邊界派出所警務協作協議書》上簽字,實現了在小區(qū)域更大范圍內實現警務資源共享,最大限度消除縣市間、警種間、部門間的壁壘,形成強大打擊和防范合力。
根據《警務協作協議書》規(guī)定,海口、文昌、定安三市縣公安機關堅持“精誠合作、協同作戰(zhàn)、資源共享、互利共贏”的方針,共同維護邊界地區(qū)的治安穩(wěn)定。9個邊界地區(qū)的派出所遵循“簡化手續(xù),便捷高效”的原則,開展警務協作。請求方可通過電話、傳真等方式,直接請求給予協助;派員的只需出示警官證經驗證后即可,不需再開具單位介紹信。對突發(fā)的殺人、搶劫、綁架、交通逃逸等刑事案件,或有跡象表明作案后流竄外逃到鄰近地區(qū)的各類犯罪嫌疑人、被盜搶車輛等緊急情況,需要協助時,被請求方應快速反應,組織警力配合請求方開展聯動攔截、圍追堵截工作。偵辦涉及邊界派出所的系列性、團伙性、流竄性案件時,以主要案發(fā)地的派出所為主,其他相關派出所參與,共同組成聯合專案組,開展偵查辦案工作。對需要協查、協控贓車、贓物和查證犯罪線索的,被請求方接到請求方的完整法律手續(xù)后,應及時安排人員做好查證、布控、核實、抓捕工作。對日常發(fā)生的違法犯罪案件,發(fā)現涉及協作派出所的,要及時通報案情,共同開展串并案偵查。
《警務協作協議書》要求各協作派出所在每月15日通報本地近期發(fā)案的特點和規(guī)律,及時發(fā)布各類預警信息,相互提醒,加強防范;重大、緊急事件隨時通報。在日常工作中發(fā)現涉及協作派出所的群體性事件、非法聚集活動以及其它不穩(wěn)定苗頭和線索,要及時傳遞,共同做好預防工作。對邊界地區(qū)發(fā)生的群體械斗以及各類矛盾糾紛,周邊市縣的鄰近派出所要主動配合,必要時派員參與現場前期處置,以解決事發(fā)地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問題,有效控制局勢。各協作派出所可根據工作的需要,在交界處組織開展聯合設卡盤查活動,加強對現行流竄性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。對在日常工作中主動為對方協抓的各類犯罪嫌疑人,由被協助方按不低于網上追逃的標準給予獎勵。
來源:中國日報海南記者站 (記者 黃一鳴 劉小利 通訊員 陳煒森)編輯:張少虎